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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马龙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01-05 14:40

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1-01-05 14:40:13

监督索引号53032114031601000

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规定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及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相关政策。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配合建设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组织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促进农民工就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6、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吸引留学人员到马龙(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贯彻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8、负责规划、建设、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区政府口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档案管理工作。

9、完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养老金计发工作;2、着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3、抓实人社行业扶贫工作;4、强化农民工工资专项治理;5、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马龙区人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其中:1辆公务用车已移交公车办,但未办理过户手续)。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收入合761.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1.6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554.0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743.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2.54万元,占总支出的99.85%;项目支出1.12万元,占总支出的0.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总体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572.0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减少,二是项目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2.5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1.4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4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2019年征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项业务培训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3.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572.0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4.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674.5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1.46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7.65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2.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的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2万元,完成预算的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23万元,增长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3万元,增长6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万元,占29.75%;公务接待费支出1.42万元,占70.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工伤调查、劳动监察、应急保障、接待调研、外出下乡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指导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1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012.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6.18万元,固定资产896.1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15.81万元,其他资产780.3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6.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6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12.33 

116.18 

896.15 

737.66 

25.77 


16.91 



115.8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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