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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马龙区森林公安局2019年预算公开

  • 信息来源马龙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01-04 17:03

曲靖市马龙区森林公安局2019年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1-01-04 17:03:38

 

监督索引号53032112031200000

 


 


曲靖市马龙区森林公安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马龙区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曲靖市马龙区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研究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结合禁区治安实际及时制定工作计划,提出具体实施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掌握全县林区治安动态,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提供林区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指导、协调、监督所辖林区派出所的业务工作和执法活动,并可受理所辖林区派出所受理确有困难的案件。

4.直接受理全县林区发生的有重大影响的盗伐、滥伐、森林火灾、猎杀、走私、倒卖珍稀动物及其产品等重特大案件。

5.负责全县森林刑事案件的调查、立案、侦察、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等工作。

6.负责办理、查处全市林业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等工作。

7.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民警警衔变动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县森林公安队伍的管理和森林公安民警的业务培训工作。

8.负责全县森林公安的武器弹药、被服装备的配发、管理和使用监督。

9.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做好林业系统的内保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内设机构6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政工监督室、刑侦中队、治安中队、法制室、重点林区派出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区委、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县森林刑事案件的调查、立案、侦察、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等工作,负责办理、查处全县林业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XX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0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59.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9.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9.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9.2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9.27万元(本级财力359.2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9.2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行政运行)354.1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95.8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7.12万元,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执行1.20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3. 卫生健康支出4.2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59.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资金27.2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比上年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办案公务接待人次及消费增加。

(二)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359.27万元,比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345.27万元增长4%,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工资调标后,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增加。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无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费用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预算57.12万元,比2018年减少6.39万元,减少10%,主要原因是办公及接待减少。支出内容为:办公费经费14.47万元、水费0.50万元、电费0.50万元、邮电费5.00万元、差旅费2.00万元、培训费5.00万元、公务接待费12.00万元、工会经费2.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70万元、被装购置2.00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无项目,无绩效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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