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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 信息来源马龙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01-04 17:01

马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1-01-04 17: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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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马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马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马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

(二)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

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侵权假冒等经济违法行为,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实施合同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监督管理拍卖、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四)组织开展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做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户信息公示、年度报告及抽查等制度的贯彻执行。

   (五)依法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做好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六)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同时,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七)负责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落实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八)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辖区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承担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认可市场行为。

(九)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依法承担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有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样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二)负责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报告工作,指导全县药物滥用监测、药物依赖防治康复工作。

(十三)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十四)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牵头查处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督促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五)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马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本单位是行政单位。

)重点工作概述

(一)开展有机农业示范县创建;按照马龙县有机农业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求,积极做好涉及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工作。协调组织有机农业示范县有关标准的查询及认证认可的协调工作。

(二)保障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系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取证培训。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布置安全工作。开展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每月报送安全生产统计报表、云南省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察工作月报表、曲靖市气瓶安全监管动态汇总表、劳动密集型企业(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汇总统计表。

(三)推进质量兴县工作;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全市综合(实物)产品质量合格率。对8类获证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开展质量提升、质量月宣传活动。每年定期召开质量兴县联席会议。指导有创名牌潜力的企业争创云南名牌产品、曲靖名牌产品。

(四)食品药品安全乡(镇、街道)创建;以“三小”和农村自办筵席登记备案为抓手,以“5773”为目标的综合量化考核评价标准,对已创建通过验收的乡(镇、街道)进行完善提升,全面启动第二批创建工作,将全县10个乡(镇、街道)创建成为食品药品安全乡(镇、街道)。

(五)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以开展食品药品领域安全大检查“回头看”工作为契机,采取日常监管与重点整治有机结合,以节假日、“两会”等重大活动为重点时段,以学校食堂、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旅游景区、农家乐、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为重点区域,以肉及肉制品、酒类、野生菌、药膳、罂粟壳(籽、苗)、有毒药材(草乌、附子)、食品添加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特殊药品、医疗器械等为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抽查、市场巡查、执法抽检的频次、范围,排查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和案件查处工作,形成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合力。

(六)加强药品经营市场管理;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新版GMP、GSP认证后的整改落实、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等工作;对新申请新版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认证。

(七)推进商标战略;加强商标知识宣传,提高对商标认知程度,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实施商标战略,创造市场竞争优势;广泛开展“一所一标”和“一所多标”工作,构建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曲靖市知名商标梯级商标发展格局;突出“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培育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推进农业产业化;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营造好商标保护环境。

(八)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积极优化市场主体发展环境,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市场主体发展。

(九)提升消费维权效能;认真落实消费维权各项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有效工作流程,按市企业信用中心安排落实好信息采集及推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17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 64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6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8.

离退休人员 1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9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510.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10.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510.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10.9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10.94万元(本级财力1510.9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510.9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51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2.04万元,项目支出218.9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3.85万元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23万元。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9.7万元。4. 住房保障支出69.1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292.04万元,项目支出218.9万元)。

五、省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无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采购预算资金83.1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工资增加主要原因,2017年工资增资及人员增加。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在我国一般指中央、省、市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按201712月在职人员每人2500元核算。共1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