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马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马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马龙县纪委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
(三)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四)承办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马龙县纪委2017年底单位有内设机构10个,县委巡察办经费收支在纪委单列。
(三)重点工作概述
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夯实“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增强
深入贯彻《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并落实好纪委的监督责任,纠正工作越位、缺位、错位、不到位的现象,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大量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县委与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细化分解,有针对性的加大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作风建设所占的权重。对乡镇(街道)纪(工)委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提出具体要求,要求每个乡镇(街道)纪(工)委每年必须至少有1至2件自办纪律审查案件,必须有函询谈话、问责处理等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具体做法。
(二)深化源头治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引导工作进一步拓展
突出重点抓教育。认真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镜鉴》、《警钟》等换届警示教育片;组织全县600余名党员干部观看了廉政教育电影《决不饶恕》;牵头组织县卫计、教育系统150名党员干部到县法院旁听了原旧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计黄某案件庭审。
强化引导强效应。通过强化培训指导、完善机制体系、组建党风廉政建设特邀评论员队伍等措施,积极鼓励广大通讯员撰写报送新闻信息稿件,提高报送数量和质量,营造良好的宣传效应。截至目前,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反腐倡廉新闻信息96篇(条),其中,国家级7篇(条),省级89篇(条)。
示范引领夯基础。以“麒沾马”廉政文化示范带建设为契机,巩固党风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开展了第三批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创评工作,一批有影响、有教育意义的廉政文化资源得以挖掘和提升,在县法院,以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创建了“天平”廉政文化示范点;在通泉,以构建“亲清”关系为主题创建了“啄木鸟”廉政文化室等等。截至目前,全县共创建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1个、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6个,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33个,形成了纵向贯穿省市县三个层次、横向覆盖机关企业学校农村等各个领域的廉政文化示范格局,反腐倡廉宣传、教化、引导作用进一步巩固。
(三)坚持问题导向,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
办公用房清理深入推进。会同县财政、审计等部门对10个乡镇(街道)、26个县直单位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到位,责令整改单位33个,涉及科级干部93名。
“吃空饷”“小金库”整治“零容忍”。牵头召开县纪委、组织、编办、人社、财政、审计六部门联席会议,采取自查自纠、结果公示、实地抽查等措施,严肃处理“吃空饷”问题1人。组织全县10个乡镇(街道)、63个县直单位负责人向县纪委作出《不设“小金库”承诺书》,牵头组成专项督查组,对10个乡镇(街道)、18个县直单位“小金库”问题进行抽查检查,发现私设“小金库”单位1家,相关责任人目前已被党纪立案审查,涉嫌违法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留死角。着力整治公车管理、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干部“走读”等不良行为,研究出台了“十个严禁”要求,进一步严明工作生活纪律。加大明察暗访和专项整治力度。今年以来,共对全县268个单位、乡镇(街道)及部分餐饮、休闲娱乐场所、景点进行察访11批(次),发出督查通报11期,责令整改问题29个。
强化监督检查,服务中心工作。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和要求,紧盯不落实的事、问责不落实的人,积极组织和协同相关职能部门重点开展对“森林马龙”建设、烤烟收购、“挂包帮、转走访”、城乡人居环境提升、龙翔中学项目推进、殡葬改革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和纠正决策失误、失职渎职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全年共发出督查通报18期,约谈9人(次),问责3人(次)。
(四)深化专项治理,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进一步加大
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的安排部署,在去年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巡查的基础上,县纪委今年再次组织“回头看”,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20名,组建5个督查组,于2017年7月、8月、12月先后开展了三轮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纪律检查,通过“听、看、查、访、议”等方式,围绕执行政治纪律情况、责任压实情况、精准扶贫情况、政策执行情况、工作效能情况、资金到位和监督管理使用情况、脱贫实效情况7个方面对全县10个乡镇(街道)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共入户走访抽查67个村(社区)居委会、173个村组、582户农户(其中贫困户257户),发现问题和举报线索共计68个,责令整改问题54个,移交问题线索14个,下达《整改通知》11份,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
(五)聚焦政治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发挥进一步凸显
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政治巡视,创新巡察方法,强化巡察整改,有效发挥巡察监督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我县的巡察工作于去年底启动以来,通过成立机构、组建队伍,落实办公场所、办公经费、办公设备,全县巡察工作从无到有、稳步推进,到目前为止,已完成了四轮巡察工作,共对全县6个乡镇(街道)、16家县直单位开展了政治巡察,共发放调查问卷和测评表1096份,个别谈话975人(次),走访基层单位133个,查阅资料台账2786份,接到信访举报41件(次),移交问题161个,移交问题线索55个。经过调查核实,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4份,共批评教育及提醒谈话1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开除公职1人,问责2人,给予免职及调整岗位3人,督促被巡察单位完成整改事项177项。通过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核心,紧扣“六项纪律”标尺,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精准发力,政治巡察效应得以彰显,巡察反腐利剑作用初步显现。
(六)突出执纪审查,反腐高压态势和震慑作用进一步巩固
坚持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落实落细。一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38件(属业务受理范围32件,其中:乡科级5件,一般干部3件,其他人员24件),与去年同期63件相比减少42%;接收上级转办交办58件,与去年同期61件相比减少5%;接收巡察、审计移交问题线索19件;处置问题线索75件,共初核违纪线索61件;县乡纪委共立案41件48人,涉及乡科级干部案件9件12人,乡镇纪委自办案件空白点已全部消除;已结案43件,处分人数50人,其中:乡科级13人,一般干部5人,其他人员32人;共发出函询谈话通知书21份,问责12人(次),其中:谈话诫勉5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次),书面诫勉5人(次),通报问责1次。把握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积极实践第一种形态,一年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及行政班子成员共开展提醒谈话167人(次)。
(七)机构改革深入推进
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在原县纪委、县监察局的基础上,按照撤销县监察局、县人民检察院的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将撤销机构、职能、人员全部转隶整合成立县监察委员会,与县纪委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在机构、职数、编制“三个不增加”的原则上,共同设立14个内设机构。县监察委员会转隶工作全面结束,监察委员主任会在县人大会上依法选举产生,副主任、委员按照程序依法提请任命,监察委员会机构按预期正式组建挂牌成立。
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根据业务相近、相关等因素,以综合派驻为主的方式,共向县直各部门(单位)派驻17个纪检组,实现县级党政机关派驻全覆盖。撤销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的4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不再保留县公安局纪委等8个纪(工)委,保留县直机关纪工委,采取划转、调剂、适当增配等方式核定各纪检组必要编制,原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12名领导干部在本次机构改革中调剂解决。
固定巡察组改革“破冰”。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建立4个巡察组,每个组按5名成员配备,
(八)强化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
紧跟时代节拍,深学深悟政策理论知识和系列讲话精神,组织委局机关全体科级干部参与县委组织部组织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研讨,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注重“补短板”,及时为干部职工“充电”,年初,组织全县55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知识测试,对成绩优异的3名同志通报表扬、成绩较差的2名同志通报批评。年中,组织全县1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综合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纪检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注重质量,及时调整充实纪检干部队伍,换届以来,共对4个乡镇(街道)、1个县直单位调整充实了18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无例外”、严防“灯下黑”,年内,共对2名履职缺位、违反廉洁纪律的下级纪委负责人分别作出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振干部精气神,委局机关在2014年创建市“四星级”文明单位成功的基础上,成功创建市“五星级”文明单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在职实有4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41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44.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44.7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44.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44.7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4.78万元(本级财力994.78万元,专项收入5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44.7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04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7.78万元,项目支出177万元;上级专款支出5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11101行政运行、20199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080501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2082702工伤保险,2082703生育保险等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817.78万元,项目支出177万元,上级专款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30201办公费、30215会议费、30216培训费、30217公务接待费、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6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基本支出变动是因为调整改革性补贴和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调整。
(二)项目支出变动是因为监察体制改革,新增支出监察委员会支出。
(三)项目支出变动是因为有上级专款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监察委员会是继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后新增的和纪委合署办公的机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用于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