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马龙区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9月10日在马龙区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举行了《马龙区两镇四街道中心镇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准备情况
2024年7月30日,按规定在马龙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了关于举行《马龙区两镇四街道中心镇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拟听证时间、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的方式等相关内容。
2024年8月26日发布了关于举行《马龙区两镇四街道中心镇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及听证代表人员名单等事宜。
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下午3:00)在马龙区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举行《马龙区两镇四街道中心镇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听证会。
(二)听证会召开
2024年9月10日下午3:00,听证会在马龙区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举行。本次听证会共邀请听证代表29人,其中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代表应到会人数29人,实到29人,符合听证规定要求。会议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听证主持人介绍听证事项并核实参加人员身份等情况;
2.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会纪律;
3.决策发言人就《马龙区两镇四街道中心镇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的背景、基本情况、必要性、成果作简要情况说明;
4.技术单位对《马龙区两镇四街道中心镇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进行汇报;
5.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决策发言人及技术单位有针对性地进行回复;
6.听证监察人对本次听证会的举行过程出具听证监察意见;
7.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会议作总结发言;
二、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以及采纳情况回复
会议期间,听证代表就听证事项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每位听证代表事前都做了认真准备,发言紧扣主题,观点明确,主要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会后经综合讨论形成如下答复:
1.建议基准地价尽最大限度下调;
意见采纳情况:采纳该意见,按规程要求及马龙区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价格调整。
2.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土地定级,尽量调整为一个级别;
意见采纳情况:未采纳该意见,各乡镇及街道的中心镇区,土地质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差异,故本次均划分为两个级别。
3.建议鸡头村街道的云华磷化工厂纳入本次定级测算范围;
意见采纳情况:未采纳该意见,本次云华磷化工厂在城镇开发边界之外,故不纳入本次定级测算范围。
4.王家庄街道的兴裕路两侧分别为两个级别,建议都调为I级。
意见采纳情况:采纳该意见,调整级别。
5.旧县街道的九龙湖温泉度假古镇和中心法庭周边区域建议调整为I级。
意见采纳情况:采纳该意见,调整九龙湖温泉度假古镇和中心法庭周边区域的土地级别。
下一步将督促技术承担单位根据此次听证会议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对测算成果进行补充和完善,形成完整的技术成果,通过市级审查验收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