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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曲靖市民政局联文转发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将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纳入政府定价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1080号)文件,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云南省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和收费纳入政府定价管理范畴,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各地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民政部门按照设施审批权限制定具体价格和收费标准,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包括城市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公益性骨灰堂等。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和收费包括城市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公益性骨灰堂等设施价格及设施维护管理费。
《通知》要求,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管理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实行明码标价,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的监管。不得收取任何未经公示的费用,不得误导、捆绑、强迫消费。
各地发展改革、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管理的重要意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倡移风易俗、厚养薄葬和节地生态安葬,积极采取有力措施,高效推动当地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内的节地生态安葬实行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