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现对马龙区杭瑞高速K2133+600M“4·1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报告如下:
一、评估概况
事故基本情况:2024年4月19日4时6分,杭瑞高速K2133+600M(曲靖市马龙区境内)发生一起重型仓栅式货车追尾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的重型低平板半挂车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主要责任人在事故中死亡,故无法追究其责任。事故次要责任人已依法处罚。
三、隐患排查治理方面措施落实情况
(1)聚焦昆曲高速入滇货车易肇事肇祸输入型风险高的特点,加强联勤联动,探索与周边支队、大队及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扩展延伸对输入型风险的管控范围。一是与昆明交警支队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在辖区乌龙、小铺等点段,加大对改装改型及超长超宽货车的劝返和查处。二是与曲靖支队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在红军哨服务区联合开展执勤执法,持续加大对外省籍输入货运车辆的查缉力度。三是与公路部门加强协作,持续加强对“四超”车辆的入口管理,严把入口关。四是强化外勤巡逻车职责任务,明确大队外勤巡逻民警必进服务区,并对服务区内停放货运车辆是否存在疲劳驾驶进行随机检查,每名巡逻民警每天检查数量不低于5辆。
(2)紧盯夜间这个关键风险点,推动“一路多方”高质量联勤联动,分时巡逻确保辖区24小时全时段全路段均有巡逻力量在岗在位。一是大队3个外勤中队严格落实每天凌晨0至2时的巡逻打卡任务。二是明确公路业主部门负责凌晨2至4时辖区全线的路面巡逻管控。三是明确交通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凌晨4至6时30分辖区全线的路面巡逻。
四、评估总体情况
从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按照《马龙区杭瑞高速K2133+600M“4·1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要求,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交警部门持续开展对交通道路上重点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查处,认真落实相关措施。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基本到位。
综上所述,经综合评估后认为,《马龙区杭瑞高速K2133+600M“4·1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责任追究、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已逐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