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负责制定并完善政务服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制度和方案,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区直各部门划转行政许可事项的信息与咨询、审批与服务,实现审批和监管的无缝对接。负责对区直部门下放乡镇(街道)审批事项的审批业务指导。
(四)负责监督管理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受理并调查处理当事人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行政审批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能等方面的投诉质疑。
(五)负责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事通”等政务网络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业务。
(七)负责区级审批部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事项集中审批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指导服务。
(八)完成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曲靖市马龙交通运政管理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在行政审批方面的职责分工。
1.审管职权分离。曲靖市马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曲靖市马龙区行政审批局)对审批负责,上述部门对行业政策制定、审批后的监管负责,审批与监管相对分离、相互配合、相互监督。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曲靖市马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曲靖市马龙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实施划入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所需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基本程序环节,并对行政审批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责任。上述部门负责制定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资料要件、办理程序、流程及标准,承担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和监督审批行为,依法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将前置备案、现场勘查、技术论证、社会听证、符合性审查以及需要招投标拍卖、需要有关部门联合会审等职责统一划转至曲靖市马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曲靖市马龙区行政审批局)。上级主管部门新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由上述部门先行承接,规范后再划转到曲靖市马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曲靖市马龙区行政审批局)。
2.部门协同联动。上述部门要积极支持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对曲靖市马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曲靖市马龙区行政审批局)的审批结果要予以认可;对曲靖市马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曲靖市马龙区行政审批局)的审核转报事项要及时予以受理;凡召开涉及行政审批的有关会议和培训,新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上级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文件等,要一并告知曲靖市马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曲靖市马龙区行政审批局),并做好业务对接工作。曲靖市马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曲靖市马龙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实行审批、监管和执法信息同步相互传送,便于上述部门同步跟进监管、执法。上述部门对监管、执法中发现涉及审批的问题应及时告知曲靖市马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曲靖市马龙区行政审批局),主动为其依法履职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并协同曲靖市马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曲靖市马龙区行政审批局)做好与上级各对口主管部门的业务对接工作。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事关公共利益的重要事项,曲靖市马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曲靖市马龙区行政审批局)要牵头组织上述部门一并开展并联审查,共同研究确定审批意见。
二、机构设置
曲靖市马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是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加挂曲靖市马龙区行政审批局、曲靖市马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内设9个机构;2个所属事业单位(曲靖市马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级别为副科级,曲靖市马龙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级别为正股级)。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各科室及对外联系工作;负责文秘、督查、档案、保密、后勤保障、综治维稳、脱贫攻坚等工作。负责做好安全保卫及重大活动的计划组织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二)投诉监督科。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行政审批效能监察(含电子监察)和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对各中心(窗口)的服务行为实时监督、预警和纠正违规行为。负责对本单位及大厅各个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规范等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负责行政审批投诉的转办、跟踪督办和效能监察工作。负责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的解决和协调工作。督查督办较大信访案件。
(三)信息技术科。负责推进网上服务大厅、“互联网+监管”和手机办事通推广工作。负责电子政务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息网络建设、信息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维护工作。设立政务信息公开查询和资料索取点。负责统计、管理、分析和上报各种数据、报表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四)计划财务科。负责贯彻执行各级财经制度和纪律,建立健全全局财务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全局预算、专项资金预算。负责全局经费、专项资金核算管理。负责全局办公用品的采购、登记、发放和回收等工作。负责全局固定资产管理及价值核算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负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收退工作。负责财政票据的领核和非税收入的征缴管理。
(五)政策法规科。负责本部门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
贯彻落实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有关综合性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动态管理和业务培训。负责审核实施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配合单位法律顾问,做好法律法规咨询及各类诉讼案件的登记、核查、协调、取证备案及代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程序和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核。负责组织接受上级部门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考核等工作。
(六)投资审批科。负责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交通运政管理所、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等部门部分划入曲靖市马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曲靖市马龙区行政审批局)投资审批类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负责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和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本科室行政审批事项操作流程、相关制度、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修订和完善。
(七)社会事务审批科。负责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区委宣传部等部门部分划入曲靖市马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曲靖市马龙区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类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负责本科室行政审批事项操作流程、相关制度、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修订和完善。
(八)市场准入科。负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和健康局、文化和旅游局、区委宣传部划入曲靖市马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曲靖市马龙区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类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负责本科室行政审批事项操作流程、相关制度、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修订和完善。
(九)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党建、宣传和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等综合管理。负责干部培训、考核、人事档案管理、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干部素质提升、职称评审等工作。负责全局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和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文明单位创建和志愿者服务活动。
三、事业单位
1.曲靖市马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曲靖市马龙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1.曲靖市马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曲靖市马龙区通泉街道龙翔路365号);2.曲靖市马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曲靖市马龙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曲靖市马龙区通泉街道春晓路35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 14:30-17:30
办公电话:0874-6032966
负 责 人:李文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