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建议。负责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
(四)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六)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
(七)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八)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拟定全区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等工作。参与拟定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九)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负责曲靖市马龙区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推进健康马龙建设工作。
(十一)代管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档案、督查、考评等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卫生健康科学普及等活动,承担新闻、信息发布和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工作。拟订全区爱国卫生运动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评比和表彰工作。指导农村改水改厕工作,负责卫生城市和卫生乡镇(街道)的创建工作及城市除“四害”工作。
(二)规划发展与健康产业科。承担健康马龙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定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区域卫生健康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牵头组织曲靖市马龙区大健康产业推进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协调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推进健康马龙建设有关工作;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负责组织指导项目储备、申报、管理工作和基本建设工作。
(三)财务与统计科。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卫生计生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及资金使用,负责卫生计生专项经费的监督使用。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职业健康科)。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监督指导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拟定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五)医政医管科教科。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县域综合医改工作。拟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和急救体系建设有关工作。开展医院等级评审评价、平安医院建设、医疗纠纷处置有关工作。拟定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医学学科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曲靖市马龙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调实施卫生健康人员队伍岗位培训工作。
(六)基层卫生健康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与食品安全监测科)。拟定基层卫生健康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指导推进乡村医生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组织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负责实施健康扶贫工作。承担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制定区级专项预案、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管理卫生应急队伍,承担省市派遣的区外卫生应急任务。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拟定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并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七)防治艾滋病科(妇幼健康科)。拟定全区艾滋病防治规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域艾滋病防治规划编制和实施。承担曲靖市马龙区防治艾滋病局的具体工作。拟定全区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八)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生育政策,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九)中医药管理科(药政管理科)。落实中医医疗机构及人员、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等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指导其他医疗机构中医业务工作。参与组织拟定中医药医改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开展中医药师承等人才教育培养工作,承担中医药科技、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中医药资源普查,参与组织拟定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其他综合性中医药事务工作。承担曲靖市马龙区中医药管理局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云南省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定曲靖市马龙区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措施;开展药事管理,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十)人事科。拟定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承担机关和所属及(派驻)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组织开展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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